本报讯 (记者王金植 文/图)连日来,有不少读者拨打本社24小时热线反映,泉州市区万虹路邻近围挡上的公益广告老旧破损脏污,影响市容。
昨日上午9时50分许,记者来到万虹路与国道324线穿插路口看到,万虹路有处围墙围挡上的公益广告有破损、卷边、脏污等现象。记者把此情况反映给洛江区城市管理局。该局有关担任人称,前期由于下雨刮风,围挡上的广告被刮破或刮掉,万虹路近期在筑路,车辆经过期将泥水溅到围挡上,形成脏污。他们在巡查中现已发觉缺点,现在正在制造新的公益广告,将进行替换。
依据我市相关规定,新开工的临路临街建设项目要设置钢结构装配式绿植围挡。设置的规范为一致设置为2.5米×5米起伏的关闭围挡。围挡外立面为绿植仿生草坪,应按要求设置不低于围挡总面积30%的公益广告,公益广告满幅成套张贴,不可以设置商业广告。修建施工工地围挡应沿四周接连设置喷淋喷雾体系。
对距竣工期限在半年内的既有临路临街在建工地围挡,应做好围挡公益广告的日常保护作业,不得呈现有破损和倾斜等损坏城市形象的问题;对距竣工期限在半年以上的既有修建施工工地围挡,应依据围挡设置的规范对围挡进行外立面绿植改造提高。对既有的临路临街空位围挡,高度缺乏2.5米的,应做改造加高,加挂仿生绿植草坪附上公益宣扬广告。
此外,各类型修建工地或空位围挡应当做到巩固、安稳、整齐、漂亮,应设置立柱根底底座,每5米间隔设置景观灯,设置的喷淋喷雾体系应契合扬尘防治要求。